《未來銀行》筆記

銀行業主要從事兩方面業務:一是貨幣業務,即貨幣的保管和支付;二是信貸業務,即借出現金,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收回現金和利息。這兩種業務互相結合,使得銀行有能力創造新的貨幣。

銀行創造的貨幣以存款形式存在,其數量遠遠大於實際存在的現金。當儲戶的取款需求超過銀行持有的現金總量時,就會發生擠兌,迫使銀行停業,經濟活動陷入癱瘓。為了防止銀行擠兌,由中央銀行充當最終貸款人,為現金不足的銀行提供支持。

除了擠兌之外,銀行的另一個風險是經營失誤導致破產。銀行破產將導致儲戶存款蒙受損失,並引發大眾恐慌。為減少銀行破產對國民經濟的傷害,政府和央行出面成立存款保險公司,並設立監管規則,對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做出要求。

在工業時代,信貸合同難以在不同的銀行之間買賣,銀行經營責任非常清晰。銀行為自己犯下的錯誤買單,央行不會為其提供無限制救助。

信息時代改變了這一點,計算機技術極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,導致信貸合同可以被任意切割、重組和買賣。為滿足監管要求,銀行開始用這些方法來轉移風險。通過複雜的表外業務,銀行的高風險貸款被轉換為低風險債券,並被出售給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。這導致銀行經營責任變得很不清晰。

信用評級機構原本有責任遏制風險傳播。然而,由於債券評級領域採取發行方付費,這動搖了評級機構的中立性。與此同時,貨幣市場基金的債券回購等業務使得銀行業風險規模進一步擴大,最終釀成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。

在這場危機中,機構投資者之間發生了「無聲的銀行擠兌」。由於銀行責任不清晰,央行不得不對金融體系進行整體救助,讓全社會為個別銀行的錯誤買單。

危機發生後,西方國家收緊監管政策,提高了對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。然而,本書作者認為,這些措施無法阻止金融危機重演。因為根本問題並不出在銀行機構,而是銀行業通過信貸來創造貨幣這種業務模式。因此,建議從業務模式入手,徹底終結銀行業的存在。

本書建議各國推行新的公司財務規則:要求一家公司的非金融資產不得少於公司負債。這樣一來,銀行業就會被消滅。

銀行業被消滅後,它的兩類業務將由不同主體承擔:

  • 貨幣屬於公共領域,由央行來負責;
  • 信貸屬於商業領域,由市場化的信貸平台來負責。

由央行為個人和企業配備數字貨幣錢包,發行統一的央行數字貨幣,借此實現貨幣的保管、支付和貨幣政策調節。由信貸平台借助金融科技,將不同金額、不同期限的信貸需求進行切割和重新組合,實現借貸雙方的直接匹配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